清潔高效利用:煤炭工業升級的突破口
——訪全國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團董事長陳祥恩
來源:中國礦業報
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和重要的工業原料。長期以來,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0%~75%之間,尤其是2012年以來我國煤炭產量和消費量更是占全球總量的近50%。
但是,煤炭行業在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源支撐的同時,近年來也出現了安全生產、產能過剩和生態環境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在這種背景下,如何看待煤炭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如何看待煤炭產業的未來前景?如何實現煤炭產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就此,記者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團董事長陳祥恩。
作為一名畢業后即在煤礦工作、且已從事煤炭事業30多年的老煤炭人,身為河南最大國資企業、也是河南省最大煤炭企業的“掌門人”,陳祥恩對煤炭行業未來的發展表示出了更多關注。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他專門提出了《關于我國煤炭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的思考》的議案。
煤炭將是長期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主要基石
“短期來看,煤炭產能過剩,但從長期來看,煤炭產能還是短缺。”顯然,陳祥恩對煤炭行業未來的發展充滿了信心。他說,近年來,在持續旺盛的市場需求拉動下,我國煤炭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逐年大幅增加。據統計,“十一五”以來的8年間,全國煤炭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2.79萬億元,累計新增產能超過25億噸。2013年,全國煤炭產量達37億噸左右,煤炭凈進口量達3.2億噸,全年煤炭消費量達36.1億噸。煤炭供給量和產能都進入過剩時期。在產能和供給量過剩的背景下,煤炭價格大幅下滑。
“盡管短期內出現了煤炭產能過剩,但從我國能源資源賦存特點和石油、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快速增長的形勢分析,在今后較長時期內,煤炭作為我國主體能源的地位還難以改變。”陳祥恩說,據相關機構預測,到2020年,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依然占60%以上,煤炭消費增速雖將逐漸放緩,總量還將保持適度增長趨勢。
相關數據顯示,全國現有煤礦產能40億噸左右,在建規模超過10億噸。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今后一段時期,經濟增速按7%左右測算,煤炭消費彈性系數由1.0下降到0.5左右,預計未來一段時期煤炭消費增速將保持在3%~4%左右。到2020年,全國煤炭需求總量將在48億噸左右。考慮今后7年間淘汰落后產能3.5億噸和衰老礦井報廢6億~7億噸,累計退出產能10億噸左右。到2020年,全國煤礦可利用產能40億噸,產能缺口8億噸左右。近期,產能建設超前與長遠總量不足的問題突出。
“在沒有發現大規模的可替代能源之前,煤炭還是我國的主要能源,煤炭仍將是長期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的主要基石,煤炭產業的前景是光明的。”陳祥恩十分樂觀地表示。
從供給消費環節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煤炭在為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提供能源保障的同時,帶來的資源、環境、生態和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尤其是近年來秋冬季節遍布整個華北地區的霧霾天氣,更是引發了社會對煤炭消費的質疑。
2013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大氣污染防治計劃》,明確提出了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進煤炭清潔利用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內許多地區提出了以天然氣替代煤炭的“煤改氣”工程。
“可以說,加大能源結構調整,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優質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是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的必然選擇。”陳祥恩話鋒一轉說道:“不過,我們始終認為,煤炭是通向新能源的橋梁,我們解決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能源問題,依然要把落腳點放到煤炭身上。在目前的中國,沒有任何一種能源可以替代煤炭,我們要做的不是取消煤炭、替代煤炭,而是抓好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
陳祥恩認為,要抓好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需要從煤炭供給和消費兩個環節努力。煤炭的供給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凈進口,二是生產。首先,要保證煤炭進口環節的清潔高效,通過采取制定差別化的煤炭進口關稅政策、加強對進口煤炭產品的商品質量檢驗、將褐煤納入法定檢驗目錄等措施,鼓勵進口優質煤炭,控制劣質煤進口。
同時,保證煤炭生產環節的清潔高效。在開采環節,加強煤炭開采先進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少采矸石,少排瓦斯,少出事故,堅決不死人。同時,盡可能做到綠色開采,降低煤炭開采對環境的影響,做好矸石回填、采空區和沉陷區治理以及煤炭的綜合利用等。在洗選環節,鼓勵和支持煤炭洗選加工,提高洗選率,實現脫硫、脫灰,鼓勵原煤全部入選,控制原煤直接銷售,提高終端用煤質量,大力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促進煤炭洗選加工現代化。在銷售環節,推進煤炭計量方法改革,改變按原煤計量的方法,推進按商品煤計量、按發熱量計價,限制劣質煤炭開發、生產和使用,研究制定褐煤和低質煤使用半徑、用途范圍,鼓勵開展褐煤提質加工關鍵技術攻關,提高褐煤產品熱值和利用價值。
“盡快研究制定國家商品煤質量標準和管理辦法,建立全國商品煤標準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形成煤炭產品的標準化和系列化,提高煤炭產品質量,為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奠定法制基礎。”陳祥恩建議,國家應出臺扶持政策,對煤炭綠色開采技術、褐煤提質技術等先進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予以支持,對煤炭企業開展沉陷區治理和資源枯竭礦區的采空區治理工作予以支持,確保煤炭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礦區周邊的社會穩定。
在煤炭消費環節,陳祥恩認為應做好煤炭作燃料和原料時的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目前,國內部分電廠正在進行電廠除塵、脫硫、脫硝、脫汞等技術工程改造。據研究分析,電廠通過技術改造后,燃煤電廠的排放標準可以達到燃氣電廠的排放標準。
“清潔燃煤技術的開發和推廣不僅是煤炭企業和發電企業的責任,而且是一個系統性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陳祥恩建議,將清潔燃煤發電技術列入國家重點科技支撐計劃,加大對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新型清潔、高效燃煤發電基礎理論與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大科研投入,重點突破高效、清潔燃煤發電關鍵核心技術;大力發展大容量、高效率、低排放燃煤發電機組,優化升級中小燃煤機組,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機組,加快推進實施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鼓勵煤炭企業發展煤電、煤焦化一體化項目,支持建設大型坑口電廠和煤矸石電廠,促進上下游產業協調發展。
“煤炭既是燃料,更是原料。考慮到我國油氣資源匱乏的現實情況,隨著中國工業化進程的推進,應該更多地發揮煤炭作為工業原料的優勢,發展煤制油、煤制氣、煤制烯烴等相關產業,推動這些關聯產業的發展。談到煤炭作原料時的清潔高效利用,陳祥恩表示,要站在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的戰略高度,在提高優質能源比重、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同時,緊密結合我國能源資源賦存特點,立足國內,重新審視和明確煤炭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穩定供應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加快發展潔凈煤技術,發揮優勢資源作用,打造煤炭升級版。要研究制定國家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展戰略,調整優化煤炭消費結構,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高我國能源長期安全穩定保障能力;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理論和關鍵技術列入國家重大科技支撐項目,支持潔凈煤技術、高效轉化技術研發和示范工程建設;調整產業政策,在資源、環境、基礎設施適合的區域,對一些技術條件比較成熟、區域環境容量比較大、各方面條件具備的煤炭企業,優先批準一批煤制油、煤制烯烴、煤制芳烴、煤制乙二醇等大型煤炭清潔利用和轉化項目,有序推進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與燃料并舉轉變,有效替代油氣資源,維護國家能源安全。
圍繞“清潔、安全、高效”推進煤炭產業結構調整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產業結構調整要依靠改革,進退并舉。在陳祥恩看來,這是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戰略指導,為煤炭行業的結構調整指明了方向。
陳祥恩認為,“十一五”以來,煤炭行業在結構調整與轉型發展方面取得了較大進展,行業整體生產力水平不斷提升。但是,煤炭產業內部的各種經濟結構仍存在相當的調整空間。從產業結構看,多數大型煤炭企業非煤產業發展較快,但產業布局趨同、非煤產業發展質量不高等問題還較為突出,同時還面臨著技術、人才、經濟性等制約;從生產結構看,目前全國30萬噸以下的小型煤礦有近1萬處,平均單井規模不足10萬噸/年;從產業組織結構看,煤炭企業數量多、集中度低、競爭無序的問題依然存在;從行業經濟效益看,行業利潤仍主要來自煤炭產業,非煤產業投資大、效益低的問題仍值得關注。
“煤炭行業推進結構調整,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煤炭經濟運行質量,任重而道遠。煤炭行業的結構調整一定要緊緊圍繞‘清潔、安全、高效’3個關鍵詞展開。”陳祥恩說,要清潔利用,吃干榨盡,盡可能降低廢物、廢水和廢氣的排放,不污染環境,不破壞生態,提高煤炭行業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要在煤炭開采和生產過程中,確保安全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想方設法減少事故發生,做到采煤不死人,不要帶血的煤;要實現對煤炭的充分和高效益轉化,通過制度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盡可能提高煤炭的碳轉化率,用有限的煤炭產生更多的熱量,轉化生產更多的化工產品,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關于產業結構調整,陳祥恩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工作:第一,研究制定國家煤炭資源開發布局規劃,根據區域資源條件、生態環境容量、市場需求形勢,科學確定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礦區開發規模和產能建設節奏,從國家資源開發規劃的源頭上控制煤炭產能無序增長。
第二,認真貫徹落實國辦發〔2013〕99號和104號文件精神,提高新建煤礦準入標準,加快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災害嚴重的煤礦,停止新建30萬噸/年以下煤礦和90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第三,研究建立全國煤礦產能登記及公告制度,嚴格按照核準的煤礦建設規模、核定的煤礦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加強監督檢查,嚴禁超能力生產,嚴格煤礦基本建設程序,嚴禁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違規行為。
第四,推進大基地和大型現代化煤礦建設,鼓勵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提高集中度。推進企業跨省(區)兼并重組,加強對具有資金、技術、管理優勢的大型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的支持力度,培育和發展以煤為主的跨區域、跨行業的綜合性大型能源企業集團。
第五,研究建立煤礦退出機制。堅決關閉開采時間較長、資源瀕臨枯竭或剩余資源少、服務年限不足5年的煤礦,以及資源稟賦條件差、水和瓦斯等災害嚴重、安全無保障、地質條件差、開采困難、開采成本高、虧損嚴重且扭虧無望的煤礦。
“對于關閉退出的煤礦,國家應予以支持。”陳祥恩最后表示,要妥善安置好破產煤礦職工,對不符合提前退休條件且企業又無力安排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國家對煤炭企業給予補貼支持;妥善解決破產煤礦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和物業“四供一業”后勤設施移交問題,由主體企業移交社會;明確破產煤礦環境恢復治理主體,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按照事權與財權對等原則,進行合理分擔。